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考勤制度
为强化企业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根据我行实际,特修订本考勤制度,以便遵照执行。
一、每月从被考勤人员工资中扣留300元,作为考勤挂钩工资。
二、凡出满勤、不迟到早退者,经考核其工作表现合格后发给当月考勤挂钩工资。
三、因公受伤请假者,考勤挂钩工资照发。
四、职员工休等规定假期,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女职工生育顺产产假为150天,剖腹产为165天。
五、职员病、事假,1天以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报办公室备查;2天以上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行领导审批。月累计病假5天以上或事假3天以上的扣发当月考勤工资。病假超过5天的每天加扣10元;病假超过一个月的,按月发给本人工资60%。事假超过3天的,每天加扣30元;事假达到一个月的,扣发本人全部工资。
六、单位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上班时间超过15分钟算迟到,超过1个小时未补签又未办理请假手续以旷工论处,早退按旷工论处。迟到一次扣10元,旷工一天扣50元。每月迟到累计超过10次,或旷工累计超过3天,扣发当月考勤挂钩工资。旷工7日扣发当月工资,并予警告;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七、职员因公未签到者,由部门负责人代签注;部门负责人出公差,由办公室主任代签注。凡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代签者,扣发代签者当月考勤挂钩工资,并给予批评教育。
八、凡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因公需值班或加班的职员,由部门负责人上报行领导同意后,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补休,部门负责人由行领导安排补休;特殊情况不能安排补休的,经行领导同意后报办公室办理加班补贴。
九、上班时间外出,职员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行领导报告,并告知办公室登记。
十、部门负责人不论请任何假期均由行领导审批。
本考勤办法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