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古国土让告字〔2015〕6号
经古田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拍卖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竞买保证金 |
|||
容积 率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
古国土让〔2015〕11号 |
大甲镇大甲村B号收储地 |
总用地面积1677㎡(合2.515亩) |
住宅用地 |
> 1且 ≤ 1.8 |
≤18 米 |
≥30% |
≤25% |
住宅70年 |
100万元/宗 |
5万元/宗 |
20 万元 |
古国土让〔2015〕12号 |
大甲镇大甲村C号收储地 |
总用地面积11897㎡(合17.845亩) |
商服住宅 |
> 1且 ≤ 2.5 |
≤60 米 |
≥25% |
≤35%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715万元/宗 |
10万元/宗 |
145 万元 |
备注: 1、古国土让〔2015〕11号地块:地上6层,地下室可建1层。详见(古建文〔2015〕103号) 2、 古国土让〔2015〕12号地块:地上多层、高层,地下可建1层。商业建筑面积控制在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25%之间,以建设大开间商业综合体为主,其中配套酒店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详见(古建审〔2015〕129号)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凡在本辖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及用地行为不良者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2月14日到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或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2月14日到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116号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16:00(以款到指定银行帐户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2月14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5年12月15日10时00分在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每宗地竞买人数须各自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2人,则该宗地拍卖活动终止。
(二)B号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全部缴清土地成交价款;C号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土地成交价款,六个月内缴清剩余50%的土地成交价款。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交地;交地之日起半年内应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三)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宁德市蕉城区日月星城3幢403
联系电话:0593-2817398、3999029
联 系 人:周先生、赵先生、阮先生
开户单位: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9060 6100 1001 0000 0423 90
古田县国土资源局
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