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
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告字[2015]2号)
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5P01 |
宗地面积: |
211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八一五西路西侧石油公司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2.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8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 |
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500415BA0016 |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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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186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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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2月27日 至 2015年3月17日 到 宁德市闽东东路5号(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宁德市蕉城区日月星城3-403(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2月27日 至 2015年3月17日到宁德市闽东东5号(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3月17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3月18日10时00分在宁德市国土资源局第四会议室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项目用地开发要求:该宗地竞得人应在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动工后两年内提供(交房按商品房标准外墙瓷砖、配套设施齐全)总计容面积5845平方米用于解决两项安置任务,其中:该宗地东侧楼梯部分安排2374平方米无偿提供(不含需向国家交纳的税费)作为该宗地相关群众的补偿安置(在产权分割落户前,落实其安置名单);3471平方米按4800元/平方米提供作为解决天湖花园原征迁仓库(居住户)遗留问题的安置,具体安置对象由蕉城区负责审核。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5号(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宁德市蕉城区日月星城3-403(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3-2962625、0593-2817398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