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兹定于2023年9月1日(星期五)10时00分,在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开标大厅举行拍卖会,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莆田市涵江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镇江村的工业房地产,总建筑面积合计为10427.58㎡(已确权的房屋总建筑面积为4779.05㎡,无产权的地上构筑物共8项,总建筑面积为5648.53㎡),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5173.13㎡,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详见拍品汇总表及拍品清单)。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仅单独申请。不接受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和自然人参加竞买。
三、竞买保证金:人民币贰佰柒拾万元整(¥2700000元)。
四、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莆田市涵江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
开户账号:7346 1101 8260 0005 864
五、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31日向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31日向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缴交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8月31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交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8月31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标的坐落于《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莆田市木兰溪宁海闸配套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莆政〔2018〕10号)和2020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莆田市城市生态绿心保护条例》范围内,买受人应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莆田市木兰溪宁海闸配套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莆田市城市生态绿心保护条例》《莆田市城市生态绿心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相关规定,该标的物只能按现状使用,无法审批新建、改扩建建筑物。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对本标的税费承担方式,请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三)莆田市涵江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拍卖文件为准。
八、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九、拍卖咨询电话:13860982610 陈女士
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