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霞国土资告字[2018]拍4号
经霞浦县人民政府批准(霞政地【2018】18号),霞浦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 地 面 积 |
土地 用途 |
规 划 指 标 要 求 |
出 让 年 限 |
竞买 保证金 |
起始价 |
增价 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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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8-2 |
塔山路北侧、空海大道西侧、上沙东路东侧 |
45352.7㎡(68.029亩) |
住宅用地; 商服用地 |
1.5≤R≤2.0 |
≤20% |
≥35% |
住宅 70年;商服40年 |
14300万元 |
23810万元 |
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 |
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见地块拍卖出让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等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不具备相应开发资质的、非霞浦县区域内的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需在90日内在霞浦县注册登记具有开发资质的公司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霞浦县国土资源局用地股或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日月星城3-403室)获取拍卖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霞浦县国土资源局用地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16 时30分(以款到指定银行账户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3月27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8年3月28日15时00分在霞浦县九大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举行。
七、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不足2人,该地块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八、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1、特别约定:①土地竞得者必须无偿提供1000平方米房屋作为政府的社区用房,其余商业部分必须在项目竣工后自持五年,不得转让。②邻里中心建筑层数不得超过四层。③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地面六层以上(含六层)方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2、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霞浦县国土资源局(霞浦县松城街道太康路135号)
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日月星城3-403室)
联系电话:0593-2817398 、0593-8890280
联 系 人:周先生、周女士
开户单位:霞浦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霞浦支行
账 号:426073236636
开户银行:霞浦县农村信用联社
账 号:9060410010010000011950
霞浦县国土资源局
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