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宁市土拍告字〔2021〕3号
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1P09 |
宗地面积 |
6207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G237国道北侧、规划纵一路东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0且不大于1.7 |
建筑密度(%) |
不大于23 |
绿地率(%) |
不小于30 |
建筑限高(米) |
东侧区域建筑限高20米,中间区域建筑限高40米,西侧区域建筑限高60米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起始价 |
24700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7410万元(其中定金为49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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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限价 |
296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及其整数倍 |
土地现状 |
净地 |
备注:1.宗地住宅限高价(毛坯均价)为高层、多层8600元/平方米、低层(四层以下含四层)150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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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2021P010 |
宗地面积 |
9460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G237国道北侧、规划纵一路西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0且不大于1.7 |
建筑密度(%) |
不大于23 |
绿地率(%) |
不小于30 |
建筑限高(米) |
东侧区域建筑限高60米,西侧区域建筑限高40米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起始价 |
36300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10890万元(其中定金为7260万元) |
||
总价限价 |
435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及其整数倍 |
土地现状 |
净地 |
备注:1. 宗地住宅限高价(毛坯均价)为高层、多层8600元/平方米、低层(四层以下含四层)150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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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不接受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参加竞买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以上两宗地采取“限房价、限地价、摇号”方式公开拍卖出让,不设保留底价。竞买人报价达到总价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有其他竞买人举牌表示愿意接受总价限价竞买该宗地的,则竞买方式转为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1月9日向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1月9日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1年11月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11月10日9时00分在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拍卖大厅(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以上两宗地的地下空间不作为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用途; 地下非人防车位(不含公共配套车位)可以销售、不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
2.2021P10宗地内东北侧沿路配置一所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 504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4004平方米, 应独立占地并独立设置出入口。配套幼儿园与城镇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竣工后依照有关规定将产权无偿移交给属地教育部门用于举办普惠性或公办幼儿园,严禁挪作他用。
3. 以上两宗地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宁德市蕉城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已在蕉城区注册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
4.竞买申请人参加以上两宗地块现场拍卖时,可参与其所缴交竞买保证金对应数额宗地的竞买;若未竞得该地块,竞买保证金可转为符合条件的其他地块的竞买保证金。
5.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竞买保证金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银行帐号:3505 0168 2433 0000 0539
九、联系方式:
福建德佳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3850308703
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860982610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3-2250360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缪先生
联系电话:0593-2556701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福建德佳拍卖有限公司
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