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法规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分类:拍卖法规 作者: 来源: 发布:2021-10-16
摘要: 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宁市土拍告字〔20212

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1P07

宗地面积

79830平方米

宗地坐落

金漳路南侧、招贤路西侧

出让年限

70

容积率

大于1.0且不大于2.3

建筑密度(%)

不大于22

绿地率(%)

不小于35

建筑限高()

沿金漳路、招贤路、王坑路一线建筑限高40米,其他部分限高80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起始价

104900万元

竞买保证金:

31470万元(其中定金为20980万元)

总价限价

120600万元

土地现状

净地

备注:1.宗地住宅限高价(毛坯均价)为12300/平方米;

      2.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为2000平方米。

宗地编号

2021P08

宗地面积

101599平方米

宗地坐落

金漳路南侧、温福铁路东侧

出让年限

70

容积率

大于1.1且不大于2.3

建筑密度(%)

不大于18

绿地率(%)

不小于35

建筑限高()

地块西侧、南侧沿街一线建筑限高40米,幼儿园部分限高24米,其余部分限高80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起始价

127800万元

竞买保证金

38340万元(其中定金为25560万元)

总价限价

146900万元

土地现状

净地

备注:1.宗地住宅限高价(毛坯均价)为11900/平方米;

      2.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为4000平方米。


二、竞买人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不接受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黑名单”的企业参加竞买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可申请参加竞买,同一申请人不得与其所属集团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的竞买,也不得与申请人或其所属集团的控股企业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时,应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书面承诺。竞得人隐瞒事实出具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定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合同并收回已出让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三、以上两宗地采取“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摇号”方式公开拍卖出让,不设保留底价。竞买人报价达到总价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有其他竞买人举牌表示愿意接受总价限价竞买该宗地的,则竞买方式转为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每次竞报无偿移交住宅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及其整数倍,竞报无偿移交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达到配建住宅建筑面积上限后,有其他竞买人愿意继续参与竞买的,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无偿移交的住宅应全装修交付。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1016日至2021114向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11016日至2021114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111416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1114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115900在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拍卖大厅(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以上两宗地溢价率不超过10%时,加价幅度不得低于300万元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溢价率超过10%时,加价幅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2.以上两宗地的地下空间不作为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用途; 地下非人防车位(不含公共配套车位)可以销售、不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

3. 以上两宗地商品住宅要求全部全装修销售,受让人需执行《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商品住房全装修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宁建房〔20212号)文件规定。

4.2021P08宗地内东南侧配置一所12班幼儿园,独立占地,建设用地面积521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4320平方米,绿地率不小于30%, 建筑密度不小于20%且不大于35%。该宗地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分期建设的应当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交付;竣工后依照有关规定将建筑物连同产权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用于举办普惠性或公办幼儿园,严禁挪作他用。

5. 以上两宗地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宁德市蕉城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已在蕉城区注册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

6.竞买申请人参加以上两宗地块现场拍卖时,可参与其所缴交竞买保证金对应数额宗地的竞买;若未竞得该地块,竞买保证金可转为符合条件的其他地块的竞买保证金。

7.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竞买保证金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银行帐号:3505 0168 2433 0000 0539

九、联系方式:

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860982610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3-2250360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缪先生

联系电话:0593-2556701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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